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分配
此次审理选用申请者“在线报名—在线预约—现场审理”的形式,详细如下:
1.第一步:在线报名
(1)网报时间:6月9日8:00至6月30日17:00;
(2)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3)网报入口挑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网报入口”。
2.第二步:在线预约
(1)预约时间:6月18日至7月1日;
(2)预约程序:进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挑选“认定预约”(登录后,挑选确定点和拟预约时间,每人只可预约一个确定点的一个时间段,申请者应依据提示信息的“确定范畴”就近挑选确定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如确定点有要求可点击“预约”跳出二维码凭据,由工作人员扫描确定。)
(3)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抵达审理现场提交资料而造成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3.申请者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操作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右边“使用帮助”一栏查看相关信息)。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到各市教师资格认定组织特定医院检查。《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者自主登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方网站,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特别提醒:备孕人员须彻底按体检表内容逐一查验,不能缺项;怀孕人员能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市教师资格认定组织特定体检医院开具的有关医学检查证实。
(三)申请认定、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批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线报名时认定机构须挑选户口、暂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服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包含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申请认定。
网报时间截止前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网报前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2.申请者在线报名时需挑选户口、暂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服役武警驻地的县区资格审查点进行确认。实际确定时间与确定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页面查询。资格审查须自己亲身确定,不能别人代办。
3.《个人承诺书》无需提早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提示信息在移动端手写签名提交。
4.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对策,有效分流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错时、避峰预约确定。申请者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挑选“认定预约”或搜索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定时间。
5.申请者可在资格审查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调整。
请申请者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标准进行网上申请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资格审查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资料不全等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和资格审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者自己担负。
(四)证书派发
各认定机构实际证书发放时间由各市自行安置并通知,申请者可在6月10日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询,或添加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便于接收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