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递交的申请中,须表明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原因,标明考生名字、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码、联系方式,根据邮箱发送到所属考点,由考点核实后逐级上报。邮件主题为“NTCE退费申请+考生准考证号码”.如拥有10月2日至11月5日期内异常健康码或是行程码,防护证明或表明,发烧、干咳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医院诊断书,以及其它证实,以截屏或相片方式一并提交。
各考点考试主管机构及热线电话
(工作日早上9:00-11:30,下午14:00-17:00)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0311-87061129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0315-2838372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0335-3880930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0310-3113969
邢台市招生考试院:0319-2235068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0312-5078369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0313-8063322
承德市教育考试院:0314-2131563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0317-3170763/0317-3170827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0316-5908807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0318-2124430
定州市招生办公室:0312-5532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