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
(一)有关3年制。在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机构规定的一般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含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能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毕业学校务必严格按毕业证上的学校名称填好。
(二)关于学历认定。
1.省内中专文凭。
(1)《经评估合格、允许招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名单》(护理、助产/中医护理)---(省科教处、中医局提供)。
(2)《关于石家庄卫生学校等毕业生参加医护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5〕44号)。
2.跨省中专文凭: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跨省招生人数和招生底册。
3.海外毕业证: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军队院校毕业证: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毕业证丢失:出示《毕业证明书》,院校、单位证明无效。
(三)有关在校生。
1.招生底册上的信息(名字、出世日期、身份证号等)必须与报名表上彻底相符,若有不符务必提早更改,修改处加盖省教育部门公章。
2.如录取后转专业,中专由教育厅出具证明,专科、本科由学校出具证明。
3.考点复核时如出现应届生申请表和招生底册信息不符,将退还报名材料,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接纳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