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确认有关要求
(一)相片按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有关要求提交。
(二)考生在线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和毕业证信息一致。
(三)由于疫情原因,根据我国、省、市疫情防控规定,降低人员聚集,保证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保定考点今年不接收个人提交审核材料。考生需依据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将报名资料递交到所属辖区卫生健康局相关科室初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卫生健康企业、省直和驻保各卫生健康企业的考生,将报名资料递交到所属单位进行初审;在校生由学校统一递交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各单位关键审批考生名字、身份证号是否精确,申请表上的相片与身份证上是否一致。
(四)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单位、学校依照考点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递交所属辖区的考生报名材料、电子名册一份。
(五)请广大考生高度关注所属辖区卫生健康局的通知要求,及时上交报名资料,防止错过报名时限。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能够报名参加考试。各单位必须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核准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禁止报考。
(二)实际报名条件如下: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一般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含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能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护士条例》(2008年5月12日)颁布后入学的,必须为3年制。
3.突发情况的认定
(1)外地中专文凭:报名时携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的同时,必须提供两省之间的招生人数和学校招生底册。
(2)海外毕业证: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3)军队院校毕业证: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毕业证丢失:补领《毕业证明书》,(中专文凭由省教育厅出示,大专以上学历由学校出示),学校或企业开具的其他证实无效。
(5)3+2的学历:中专证和大专证均要提供;中专毕业后上大专的,提供学校招生底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