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各报考点接受考生的种类
1.1337河北大学(含河北大学工商学院)、1338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含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1339河北农业大学(含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1340河北金融学院、134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1342保定学院等报考点,只接受该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试报名。
2.1306保定市教育考试院、1320保定市满城区招生办公室、1321保定市徐水区招生办公室、1323保定市清苑区招生办公室、1324容城县(雄安新区)招生办公室、1327唐县招生办公室、1328涿州市招生办公室等报考点,只接受保定理工学院、河北科技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参与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独立考试的考生,本市户籍(须提供户口本)的往届生及工作在保定市(含雄安新区,没有定州市,相同)的往届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2021年7、8、9三个月在保定市参与社保的原始缴费单据)考试报名。
常见问题
01因市、县(区)报考点考场考位承受力有限,配有报考人数限制(报考人数以已缴费的合理报名信息为准),报考人数达到限制后将无法进入或交费,届时合乎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挑选保定市别的报考点报名。
02学生应真正、详细、精确在网上填好各类报名信息,并在递交在线报名信息及开展在线支付报考费前仔细核查。依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学生理应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在线报名信息并提供真正材料。学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写虚假信息而引起不能测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担负”.
03每名学生只允许占有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有有1个。报考期内,学生可自行改动在线报名信息或再次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学生只有保存一条合理报名信息。如要重新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须根据报名系统对当前报名信息先进行“撤销”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至日期前再次报考、交费。
04学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进行报考费付款,未交费学生信息为失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确定。
05针对撤销报名信息(包含网上确定报名信息期内没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写报名信息时需交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缘故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服务平台在数据核查完成后退还原支付账户。
相关报考、确定、测试、疫情防控等通知要求,将通过“研招网”我国、省及保定市各报考点公告,或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在考试前随时登录或关心,以免造成其正常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