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入园须知
一、开学准备: 幼儿初次来园,因环境、人员的变化,会产生恐怕心理或种种不适应,这是正常的,家长也不必慌张,以免影响幼儿情绪。开学之前,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入园的精神准备与物质准备。
1. 告诉您的孩子幼儿园有许多小朋友,是和小朋友一起高高兴兴做游戏的地方。
2. 由于初次的集体生活,孩子会感到紧张和疲劳,甚至不安,请家长准时接孩子。
3. 幼儿来园前,家长应根据幼儿的特点帮助幼儿作好心理准备,不要吓唬孩子,使孩子先产生恐惧心理。
4. 生活要开始有规律性,早睡早起,保证孩子每天能够以愉快的心情来园。
5. 提前和老师介绍您的孩子的日常生活习惯,有需要帮助的可以与老师商量解决。
6. 来园之前,请帮助孩子养成独立做事的习惯,学习简单的生活技能。
7. 初入园时孩子会因分离焦虑的不安心理,哭闹不止,希望家长信任老师,能够坚持送孩子上幼儿园。
二、、接送幼儿规定:专车接送您的小孩到您的家门口。
1. 请家长按照规定时间准时接送幼儿。
2. 为保护幼儿安全,接送幼儿原则上应由父母、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如有特殊情况,请别人代替接孩子,必须严格按幼儿园规定,家长有委托电话或便条,使用接送卡接孩子。
三、请假规定:
1. 一般情况,不要养成幼儿无故缺席、迟到的习惯。
2. 幼儿如遇到生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来园,应主动与教师联系告知具体情况,并积极与本班老师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幼儿园安排的活动。
四、卫生、健康、安全管理事项
1. 幼儿入园前需到省、市、区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全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
2. 凡离园两个月以上的幼儿,幼儿回园前需做体检,合格后继续收托。
3. 如幼儿直系亲属患有肝炎等传染病时,应向园内领导汇报,并暂缓入园,经检查确无感染,方可入园。
4. 入园时务必将幼儿接种育苗卡送至园医务室。
5. 幼儿如有过敏史、抽史及其他病史需与医生讲清,作好记录;如隐瞒病史,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6. 发现疾病及时治疗,痊愈后经保健医生允许方可入园。
7. 如幼儿来园前发现身体不适,(如在家中已经发热、呕吐、绞痛,服过药,以及经医院治疗须服用药)均应在晨检时与本班老师详细介绍情况,说明幼儿的病情,服药情况和服药要求。
8. 幼儿入园时发现身体不舒服时,应根据保健医要求,或由家长带往医院治疗,或留园观察。留园观察时,家长应主动打电话与园方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身体状况。
9. 如发生下列情况,均不能入园:幼儿发热在38度以上、缝针、骨折未愈、哮喘发作期,均不能入园。
10. 凡患传染病的幼儿,一律按市防疫站儿保所规定进行隔离,期满后由医院证明方可入园。
11. 家长在发现孩子得了传染病(如菌痢、腮腺炎、肝炎、湿疹、红眼病等病情)应立即与本园联系,便于作好全园的预防工作。
12. 为保证孩子健康,请不要自带食物来园,以免造成食物中毒。
13. 园方为幼儿一年体检一次,半年测二次身高及体重。
五、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安全管理是确保幼儿健康的重要环节,也是幼儿人生安全的重要保证,请家长配合本园作好以下工作:
1. 幼儿来园时应穿便于运动与走路的鞋子。
2. 女孩子头上不宜佩带各种发卡。
3. 幼儿来园前家长应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等)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4. 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养成良好习惯,不要将小颗粒物等放入口中、鼻腔、耳朵内。
5. 协助教师教育幼儿户外集体活动时不要单独活动,离开集体和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