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颠倒是非黑白的议论。
例(张仪)如楚,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英sophism; carp; cavil; quibble;
⒈ 亦作“诡辨”。貌似正确而实际上却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议论。
引《史记·五宗世家》:“彭祖 为人巧佞卑諂,足恭而心刻深。好法律,持诡辩以中人。”
司马贞 索隐:“谓诡誑之辩,以中伤於人。”
《新唐书·儒学传下·啖助》:“徒令后生穿凿诡辨,詬前人,捨成説,而自为纷纷, 助 所阶已。”
巴金 《除恶务尽》:“喧嚣一时的所谓‘文艺黑线专政’论,以及由此而来的种种奇谈谬论,从头到尾,都是 林彪 、‘四人帮’一伙的谎言和诡辩。”
⒉ 逻辑名词。外表上、形式上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却是采取混淆概念、偷换论题或虚构论据等手法,作出颠倒黑白、似是而非的推论。
⒈ 诡异狡诈的辩说。也作「佹辩」。
引《史记·卷八四·屈原贾生传》:「如楚,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
近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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