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检举揭发。
⒈ 检举揭发。
引《史记·秦始皇本纪》:“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 咸阳。”
明 李东阳 《澹轩记》:“每勾稽戎籍,贫而当遣者,必为资送;或诬相告引,则力为辩释。”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