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还挚”。
⒉ 古人执礼求见,被求见的人表示地位相等,不敢当而归还其礼物。
⒈ 亦作“还挚”。古人执礼求见,被求见的人表示地位相等,不敢当而归还其礼物。
引《荀子·尧问》:“我, 文王 之为子, 武王 之为弟, 成王 之为叔父,吾於天下不贱矣,然而吾所执贄而见者十人,还贄而相见者三十人。”
杨倞 注:“礼,臣见君则不还贄,敌者不敢当则还贄,礼尚往来也。”
《仪礼·士相见礼》:“主人復见之以其挚,曰:‘曏者,吾子辱使某见,请还挚於将命者。’”
《隋书·礼仪志三》:“致食讫,又命公一人,弁服乘车,执贄,设九儐以劳宾,王设九介,迎於门外,明日,朝服乘车,还贄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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