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拘禁。
⒉ 收缴。
⒊ 没收;扣留。
⒋ 犹接管。
⒈ 拘禁。
引宋 苏轼 《上神宗皇帝书》:“拘收僧尼常住,减剋兵吏廪禄,如此等类,不可胜言。”
⒉ 收缴。
引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上:“熙寧 间,詔铸诸路走马承受朱记,给之,拘收元给奉使印。”
《宣和遗事》前集:“﹝茶引﹞如有过限,并引拘收,别买新引。”
⒊ 没收;扣留。
引《元典章·户部五·家财》:“其田宅、浮财、人口、头疋,尽数拘收入官。”
元 关汉卿 《单刀会》第一折:“将 江 上应有战船,尽行拘收。”
⒋ 犹接管。
引宋 岳飞 《奏节制李道牛皋军状》:“李道、牛皋 人马累得申状乞听臣节制,臣以未准朝旨,不敢拘收。”
《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八年》:“帝因諭 赵鼎 曰:‘ 建康 诸官司及百官廨舍,皆令照管,他时復来,幸免更营造,以伤民力。’ 鼎 等奏已令 建康府 拘收。”
⒈ 收取、收集。
引宋·叶梦得〈定风波·斜汉初看素月流〉词:「莫待霜花飘烂漫,苹岸,更凭佳句尽拘收。」
元·关汉卿《单刀会·第一折》:「第二计,将江上应有战舡,尽行拘收,不放关公渡江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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