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经过官方。谓涉讼。
⒈ 经过官方。谓涉讼。
引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四本第二折:“待经官呵,玷辱家门。”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九:“而今却有 辛家 在那里,其事难处,不得不经官了。”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论“人言可畏”》:“况且那些记载,大抵采自经官的事实,绝非捏造的谣言。”
⒈ 经过官府。指诉讼、打官司。
引元·王实甫《西厢记·第四本·第二折》:「待经官呵,玷辱家门,罢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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