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解释书的内容;讲课。
⒈ 解释书的内容;讲课。
引汉 仲长统 《昌言》:“与达者数子论道讲书,俯仰二仪,错综人物。”
宋 叶适 《台州高君墓志铭》:“故例,博士撰解训一二通,据案抗声读,诸生俯首听,谓之讲书。”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行香讲书已过,便张告示,先考府学及 天台、临海 两县。”
王古鲁 注:“提学执掌学校科试事,所以初到一地,必先举行一下‘讲书’仪式。”
许地山 《东野先生》四:“你婶婶到 澳门 去了,今晚上没有人给你讲书。”
⒈ 旧时提学初到一地时所举行的仪式。即先将写有学生姓名的竹签置于一大竹筒内。由提学抽签,令中者讲述四书一章,若讲述不对,则责罚之。后凡教师命学生阐释书中义理,称为「讲书」。
引《红楼梦·第八二回》:「我今儿晚上还要看书,明日师父叫我讲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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