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简孚。核实。
引《史记·周本纪》:“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信,正於五刑。”裴駰 集解引 孔安国 曰:“五乱简核,信有罪验,则正之于五刑矣。”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