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暂时停柩待葬或浅埋以待改葬。
引《恨海》第九回:“﹝ 鹤亭 ﹞到了 济寧,才知道妻子故了,擕了女儿,运柩到 沪,暂在 广肇山庄 寄厝。”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