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执行法令不及时,办事拖拉。
⒈ 谓执行法令不及时,办事拖拉。
引《周礼·秋官·朝大夫》“凡都家之治有不及者,则诛其朝大夫” 汉 郑玄 注:“不及,谓有稽殿之。”
孙诒让 正义:“谓阻遏法令,后期,事不辨者也。”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