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修改文字。
⒈ 修改文字。
引《南史·恩倖传论》:“抑符缓詔,姦伪非一,书死为生,请謁成市,左臂挥金,右手刊字,纸为铜落,笔由利染。”
唐 刘言史 《初下东周赠孟郊》诗:“修文返正风,刊字齐古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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