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铭刻。
引《史记·封禅书》:“二世 元年,东巡 碣石,并海南,歷 泰山,至 会稽,皆礼祠之,而刻勒 始皇 所立石书旁,以章 始皇 之功德。”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