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主管其事。
⒈ 谓主管其事。
引《新唐书·吕諲传》:“帝復两京,詔尽繫羣臣之污贼者,以御史中丞 崔器 、宪部侍郎 韩择木,大理卿 严向 为三司使处其罪,又詔御史大夫 李峴 及 諲 领使。”
《新唐书·刘晏传》:“常衮 执政,忌 晏 有公望,乃言 晏 旧德,当师长百僚,用为左僕射,实欲夺其权。帝以计务方治,詔以僕射领使如旧。”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