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上古关于征伐刑戮之事的书。李,通“理”。
⒉ 泛指法律。
⒈ 上古关于征伐刑戮之事的书。李,通“理”。
引《汉书·胡建传》:“《黄帝李法》曰:‘壁垒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谓姦人,姦人者杀。’”
颜师古 注:“李者,法官之号也。总主征伐刑戮之事也,故称其书曰《李法》。”
⒉ 泛指法律。
引章炳麟 《代议然否论》:“申李法,定约束,其事固专为致用,非执权者,又莫能行也。”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