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管理政事。
⒉ 厘捐。
⒈ 管理政事。
引《旧唐书·刘祥道传》:“经明行修之士,犹或罕有正人,多取胥徒之流,岂能皆有德行。即知共釐务者,善人少而恶人多。”
宋 赵昇 《朝野类要·职任》:“添差之官,则不理政事也。若许干预则曰仍釐务。”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故二·常参》:“唐 有职事者,谓之常参,今隶外朝不釐务者,谓之常参。”
⒉ 厘捐。
引清 薛福成 《筹洋刍议》:“邇者军事渐平,而经理釐务之人或失其初意,不无病民之事。”
钱仲联 《黄公度先生年谱》:“十二月(1884年), 钦州 冯子材 提督大破 法 军於 镇南关 外,时先生父 砚宾 方督办 南寧、梧州 釐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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