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确的法令。指把犯人所犯罪状写在板上,置于其背以示惩罚。指严明刑罚。谓以刑法晓喻民众。严明的刑罚。
⒈ 明确的法令。
引《诗·大雅·抑》:“罔敷求先王,克共明刑。”
毛 传:“刑,法也。”
《后汉书·阜陵质王延传》:“经有正义,律有明刑。”
⒉ 指把犯人所犯罪状写在板上,置于其背以示惩罚。
引《周礼·地官·司救》:“三罚而士加明刑。”
郑玄 注:“加明刑者,去其冠饰,而书其衺恶之状,著之背也。”
⒊ 严明的刑罚。
引《荀子·议兵》:“雕雕焉县贵爵重赏於其前,县明刑大辱於其后,虽欲无化,能乎哉?”
唐 白居易 《得甲去妻后妻犯罪请用子荫赎罪甲怒不许判》:“旋观怨偶,遽抵明刑。”
⒋ 指严明刑罚。
引宋 李纲 《谢落职依旧宫祠居住表》:“辅相失职,宜即明刑。天地有容,祗从薄责。”
⒌ 谓以刑法晓喻民众。
引《南史·宋纪上·武帝》:“阜财利用,繁殖黎元,编户岁滋,疆宇日启,导德明刑,四境有截。”
⒈ 古代一种刑罚。将犯人去其冠饰,书其罪状于背。
引《周礼·地官·司救》:「三罚,而士加明刑,耻诸嘉石,役诸司空。」
⒉ 明确的法令。
引《后汉书·卷四二·光武十王传·阜陵质王延传》:「经有正义,律有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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