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不能治本的法术。系儒家对法家刑名之学的蔑称。佛教语。指佛法的衰微时期。泛指宗教的衰微。
⒈ 谓不能治本的法术。系儒家对法家刑名之学的蔑称。
引《晋书·吕光载记》:“明公受天眷命,方君临四海,景行 尧 舜,犹惧有弊,奈何欲以 商 申 之末法,临道义之神州。”
⒉ 佛教语。指佛法的衰微时期。
引《隋书·经籍志四》:“然佛所説,我灭度后,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三千年,其义如此。”
宋 张商英 《护法论》:“末法像教之僧败群不律者,势所未免也。”
清 龚自珍 《最录禅源诸诠》:“居末法中,欲敌生死,如救头然。”
章炳麟 《<频伽精舍校刊大藏经>序》:“虽处末法之中,而群情归慕如此,知正信之未衰也。”
⒊ 泛指宗教的衰微。
引梁启超 《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绪言》:“顾宗教今已属末法之期,而学术则如旭日升天,方兴未艾。”
⒈ 佛教用语。指佛法的衰落期。这时期佛法将灭,只剩教法,既无人修行,也无人证悟。时限约在佛灭两千岁(一说一千,一说一千五百年)后的一万年之间。
引《隋书·卷三五·经籍志四》:「然佛所说,我灭度后,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三千年,其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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