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签字捐助财物。
引太平天囯 洪仁玕 《资政新篇》:“禁演戯修斋建醮。先化其心之惑,使伊所签助者转助医院、四民院、学馆等乃有益於民生实事。”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