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在宫室楹联或其他器物上题写的文字。
⒉ 在宫室楹联或其他器物上题书署名。
⒊ 谓签署,签发。
⒋ 谓标列篇目。
⒌ 题写书籍杂志的封面。
⒈ 在宫室楹联或其他器物上题写的文字。 《三国志·魏志·武帝纪》“引用 荆州 名士 韩嵩、邓义 等” 裴松之 注引 晋 卫恒 《<四体书势>序》:“鵠(梁鵠 )字 孟黄,安定 人。
引魏 宫殿题署,皆 鵠 书也。”
章炳麟 《辨诗》:“铭者自名,器有题署,若士卒扬徽,死者题旌,下及楬木以记化居,落马以示毛物,悉铭之属。”
⒉ 在宫室楹联或其他器物上题书署名。
引唐 韩愈 《和虞部卢四酬翰林钱七赤藤杖歌》:“几重包裹自题署,不以珍怪夸荒夷。”
⒊ 谓签署,签发。
引《北堂书钞》卷六九“弔贺之礼则题署”注引 晋 干宝 《司徒仪》:“记室之职,凡掌文墨章表啟奏弔贺之礼,则题署也。”
《清会典事例·户部二百·俸饷》:“遇有因公叅罚事件,皆照委任官例,议以罚俸,其已经题署者,照题署之任,以奉旨日为始。”
⒋ 谓标列篇目。 《梁书·王筠传》:“筠 为草木十咏,书之於壁,皆直写文词,不加篇题。
引约(沉约 )谓人云:‘此诗指物呈形,无假题署。’”
⒌ 题写书籍杂志的封面。
引阿英 《关于<巴黎茶花女遗事>》:“至 丁可钧 题署、 王运长 书签的玉情瑶怨馆木刻本,究为谁氏所刊,现在还未能查清。”
⒈ 在匾额、对联或书画上题字、签名。
引《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南朝宋·裴松之·注:「鹄字孟黄,安定人。魏宫殿题署,皆鹄书也。」
唐·韩愈〈和虞部卢四酬翰林钱七赤藤杖歌〉:「几重包裹自题署,不以珍怪夸荒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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