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报答之礼。
⒉ 犹报聘。
⒈ 报答之礼。 《礼记·坊记》:“故君子信让以涖百姓,则民之报礼重。
引《诗》云:‘先民有言,询於芻蕘。’”
康有为 《大同书》戊部第九章:“或女子终身受夫男之养而忽弃之,则於报礼不公;或男子疑女子而弃之,亦於生育之事未安。”
⒉ 犹报聘。
引明 刘基 《春秋明经·公至自晋》:“以伯主之尊,报礼於 鲁,惟恐或后, 晋 之待 鲁,非復昔日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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