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方言。母猪。
⒈ 方言。母猪。 章炳麟 《新方言·释动物》:“今北方通谓牝马曰草马,牝驴曰草驴。
引湖北 移以言猪,谓牝猪为草猪。”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