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垂示法则。
⒈ 垂示法则。
引《书·蔡仲之命》:“尔乃迈迹自身,克勤无怠,以垂宪乃后。”
《晋书·后妃传序》:“是以哲王垂宪,尤重造舟之礼。”
明 宋濂 《使南稿序》:“固当著之史牒,垂宪万世。”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