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论述政事。
⒈ 谓论述政事。
引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论说》:“陈政,则与议説合契;释经,则与传注参体;辨史,则与赞评齐行;銓文,则与叙引共纪。”
周振甫 注:“刘勰 把述经叙理曰论,为四体;一是论政治,二是论经文,三是论史,四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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