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发表议论。
⒈ 发表议论。
引黄远庸 《顽民之谬说》:“其公然倡论破坏国体之顽民,则国有常刑,不得以感情或道德论而置之不问。”
胡蕴玉 《中国文学史序》:“近岁以来,作者咸师 龚魏 :放言倡论,冒为经世之谈;袭貌遗神,流为偏僻之论。”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