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包办婚姻,幼年男女由双方父母代为订婚,裁下幼儿的衣襟各执一方,作为信物,称“裁襟”。也称割襟。
⒈ 旧时包办婚姻,幼年男女由双方父母代为订婚,裁下幼儿的衣襟各执一方,作为信物,称“裁襟”。也称割襟。参阅《元史·刑法志二》。
引明 汤显祖 《牡丹亭·硬拷》:“呀,我女已亡故三年。不説到纳采下茶,便是指腹裁襟,一些没有。何曾得有箇女壻来?”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