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赋税之事。
引《周礼·地官·遂师》:“辨其可食者,周知其数而任之,以徵财征。”郑玄 注:“财征,赋税之事。”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