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官府。
⒈ 犹官府。
引《旧五代史·唐书·罗贯传》:“及 贯 授命,持本朝事体,奉 全义 稍慢,部民为府司庇护者,必奏正之。”
《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府司着令民间挨家呈报,如有隐匿,罪及邻里。”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