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先任命官吏而后禀报吏部。
⒈ 先任命官吏而后禀报吏部。
引《魏书·尒朱荣传》:“曾关补 定州 曲阳县 令,吏部尚书 李神儁 以阶悬不奉,别更拟人。”
《资治通鉴·梁武帝中大通二年》:“荣 尝关补 曲阳县 令。”
胡三省 注:“关补者,先补授而后关吏部。”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