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开拓边塞。
⒈ 开拓边塞。
引《史记·平準书》:“初置 张掖、酒泉 郡,而 上郡、朔方、西河、河西 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
《汉书·食货志下》同此, 颜师古 注:“斥塞,广塞令却。初置二郡,故塞更广也。以开田之官广塞之卒戍而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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