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祭祀时赐助祭者以酒爵。
⒉ 赐予爵位。
⒈ 谓祭祀时赐助祭者以酒爵。
引《礼记·祭统》:“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羣有司皆以齿,此所谓长幼有序。”
孔颖达 疏:“爵,酒爵也。谓祭祀旅酬时赐助祭者酒爵,故云赐爵。”
⒉ 赐予爵位。
引《商君书·境内》:“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
《后汉书·顺帝纪》:“立皇后 梁氏。赐爵,人二级。”
《旧唐书·儒学传上·欧阳通》:“五迁, 垂拱 中至殿中监,赐爵 渤海子。”
清 李元度 《国朝先正事略·张文和公》:“高宗 即位,倚任有加,赐爵三等子。”
⒈ 祭祀时以酒爵赐给助祭的人。
引《礼记·祭统》:「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
⒉ 皇帝以爵位赐给有功的人。
引《汉书·卷一·高帝纪下》:「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
《三国演义·第一〇回》:「臣等有功王室,未蒙赐爵,故不敢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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