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淡泊退让。谓淡于名利。
⒈ 淡泊退让。谓淡于名利。
引《晋书·裴楷传》:“及转东宫,班在时类之下,安於淡退,有识有以见其心也。”
《南史·王球传》:“球 有素尚,加又多病,公应以淡退求之,未可以文案责也。”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