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点派充任。
⒈ 点派充任。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钱穀·催征》:“但点充之后,止令司钱粮出纳,断不可别有苛求。”
清 龚炜 《巢林笔谈续编·社仓厉民》:“而以粮户之有家者点充社长,轮转交代,以致出纳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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