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依居住地区的次第,由近及远。
引《周礼·地官·小司徒》:“凡民讼以地比正之。”郑玄 注:“郑司农 云:‘以田畔所与比正断其讼。’”《史记·平準书》:“南阳、汉中 以往郡,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司马贞 索隐:“谓 南阳、汉中 以往之郡,各以其地比近给初郡。初郡,即 西南夷 初所置之郡。”《汉书·食货志下》:“南阳、汉中 以往,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颜师古 注:“地比,谓依其次第,自近及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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