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管子·山权数》:“还四年,伐孤竹。丁氏之家粟,可食三军之师行五月。”尹知章注:“丁氏,齐之富人,所谓丁惠也。”后以“丁氏粟”为称豪富之词。
⒈ 《管子·山权数》:“还四年,伐 孤竹。后以“丁氏粟”为称豪富之词。
引丁氏 之家粟,可食三军之师行五月。”
尹知章 注:“丁氏,齐 之富人,所谓 丁惠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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