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对不起。
引《三侠五义》第二九回:“若论当初,原受过他的大恩;如今将他闹到这步田地,我也就对不过我那亡妻子。”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