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多婚”。
⒉ 指饥荒之年,简化婚礼,使民便于嫁娶,因而成婚者多。为周时十二荒政之一。
⒈ 亦作“多婚”。指饥荒之年,简化婚礼,使民便于嫁娶,因而成婚者多。为 周 时十二荒政之一。
引《周礼·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十曰多昬。”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多昬,不备礼而娶昬者多也。”
贾公彦 疏:“昬礼有六,并有玄纁束帛。凶荒为昬,不可备行此礼,使有女之家得减口数,有男之家易得其妻,故娶昬者多也。”
宋 秦观 《财用策下》:“凡嫁子娶妻,纯帛无过五两,凶荒则又杀礼而多婚。”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