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放牓”。
⒈ 亦作“放牓”。考试后公布被录取者名单。
引唐 李淖 《秦中岁时记》:“太和 八年放牓,有无名子作诗曰:‘乞儿还有大适年,二十三人椀杖全。’”
唐 杜牧 《及第后寄长安故人》诗:“东都 放榜未花开,三十三人走马迴。”
宋 钱易 《南部新书》丙:“新进士放榜后,翌日排 光范门,候过宰相。”
清 严有禧 《漱华随笔·榜后复试》:“请各省放榜后,中式之人赴省填写亲供。”
⒈ 考试经评定成绩后,公布录取名单。也作「发榜」。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一六》:「暗思一梦之奇,二十七日放榜,王氏却于二十六日间亡故。」
《儒林外史·第三六回》:「放榜那日,报录人到了镇上,祁太公便同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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