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前往吏部听候铨选。
⒈ 指前往吏部听候铨选。参见“赴选”。
引宋 陆游 《傅正议墓志铭》:“赴銓,得通判 南剑州 而归。”
《金史·宣宗纪上》:“詔 河 南、 陕西 镇防军应廕及纳粟补官者,当役如旧,俟事定乃听赴銓。”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