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干扰冒犯。
引宋 陈亮 《与韩无咎尚书书》:“丧失所守之罪,独 亮 自当之耳。干溷死罪。”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