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署名。
⒈ 官署名。参见“鸿臚”。
引《隋书·百官志中》:“鸿臚寺,掌蕃客朝会,吉凶弔祭,统典客、典寺、司仪等署令、丞。”
《金瓶梅》第七十回:“不如你今日先往鸿臚寺报了名,明日早朝谢了恩,直到那日堂上官引奏毕,领札付起身就是了。”
《清史稿·职官志二》:“顺治 元年,设鸿臚寺,置 满 汉 卿各一人。”
⒈ 古代掌朝贡庆吊典仪的官署。
引《儒林外史·第三五回》:「过了奉天门,进到奉天殿,里面一片天乐之声,隐隐听见鸿胪寺唱:『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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