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埋葬,掩埋。
引《元典章新集·刑部·检验不许闲杂人登场》:“但犯大辟犯人,出於不得已,身遭刑宪,瞑目而受,狱成,追给毁埋银两。”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