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家庭内部不体面的事情不应向外人传扬。亦作:家丑不可外谈。
⒈ 家庭内部不体面的事情不应向外人传扬。
引《清平山堂话本·风月瑞仙亭》:“欲要讼之於官,争奈家丑不可外扬,故尔中止。”
元 无名氏 《争报恩》第二折:“便好道家丑不可外扬,相公自己断了罢。”
《醒世恒言·乔太守乱点鸳鸯谱》:“﹝ 刘璞 ﹞停了半晌,方道:‘家丑不可外扬’,倘若传到外边,被人耻笑。事已至此,且再作区处。”
柳青 《创业史》第一部第十七章:“老汉也不再往外嘀咕家内的实情罗。家丑不可外扬嘛!他不情愿让 生宝 他妈难受。”
亦作“家丑不可外谈”。 《西游记》第六九回:“古人云:‘家丑不可外谈。’奈神僧是朕恩主--惟不笑,方可告之。”
⒈ 家中的丑事不可以向外宣扬。
引《醒世恒言·卷一六·陆五汉硬留合色鞋》:「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若还一打,邻里都要晓得了。」
《二刻拍案惊奇·卷五》:「宗王心里道:『是家丑不可外扬』,恐女儿许不得人家,只得含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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