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继承。
⒈ 继承。
引唐 白居易 《为崔相陈情表》:“德宗 皇帝念臣亡伯位高无后,以犹子之义,命臣继绍,仍赐臣名。”
《元典章·户部三·承继》:“父子嗣续,人伦大本,同宗继绍,气脉感通。”
林纾 《与姚叔节书》:“夫瞢然不审 中国 四千餘年继绍之絶学,则蔽於东人之言。”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