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嗜酒、好色、贪财、逞气。旧谓此四事最易致祸害人,故每并言。
⒈ 嗜酒、好色、贪财、逞气。旧谓此四事最易致祸害人,故每并言。
引《后汉书·杨秉传》:“秉 尝从容言曰:‘我有三不惑,酒色财也。’”
自 宋 始益以气。 金 王嚞 《西江月·四害》词:“堪叹酒色财气,尘寰被此长迷。”
元 无名氏 《东南纪闻》卷一:“翁立之于前作色曰:‘我有四箇字,汝能不犯戒,则留;不然,去耳。’请问之,曰:‘酒色财气也。’ 大伦 曰:‘幸受教,敢不敬承。不饮酒,不躭色,不爱财,皆当服行终身,惟气之一字,却欠商量,不可少屈。’”
《白雪遗音·八角鼓·无气多乐》:“要把酒色财气来看破,管叫他,百忍堂中有太和。”
杨沫 《青春之歌》第二部第十六章:“他们要是高了兴,要是酒色财气顺了心……那么,立刻十块、八块大洋赏给你。”
⒈ 嗜酒、好色、贪财、逞气。此四事最为常人所好,却最易害人,所以世俗每以此为「人生四戒」。
引元·史九敬先《庄周梦·第一折》:「你爱的是雪月风花,我爱的是惰懒偎慵,四件事无毛大虫,再休与酒色财气相逢。」
明·贾仲名《升仙梦·第一折》:「先将他点化为人,后指引来入仙队,断绝了利锁名缰,逼绰了酒色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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