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采矿事务。
⒈ 采矿事务。
引清 薛福成 《筹洋刍议·矿政》:“今於操练之餘,课以矿务,使之勤动於山谷之间,犹得葆其朴勇之气。”
清 马建忠 《富民说》:“若不於此时力与维持,听其停闭,则功亏一簣,微特 平度 之矿可惜,恐 中国 矿务永难復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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